側面討論關於同婚爭議

2016年12月2日
雖然我不安那其,但基本上對社會運動的態度我持類似觀點,就並不是一個“好公民”啊。冷漠.jpg
幾點,懶得梳理就這樣吧= =
1. 家庭在社會發展和倫理價值觀認同的“作用”和給予多數人群權力(LGBT群體只是相對異性戀的少數,並不是絕對少數)是有衝突的,只是有些點是不可言明(或言明也不會聚集群眾感性的衝動)的,當不針對這些“工具”的功能獨自擊破的情況,用基本人權來架構恐怕淪為平行對話。
2. 用大量財力人力、有組織的惡意抹黑吃相真難看。但退一步想,為什麼這些我們看起來媽的智障的言論那麼多人相信呢?而且不要忽略,到反同婚場合支持的人不乏大量年輕人。
3. 政治談判是一種各持籌碼的拉扯,在現有的政治體制下玩體制內的規則的話,就不要嫌把人民自由選擇戀愛、成家的權利變成條件和籌碼這個行為髒。這個時候民法和專法,是真議題還是假議題,“必須”要達成的“目的”是取得什麼具體權利呢。熟是馬熟是車。
4. 好啦撇開權利和責任,現代社會本來就還對性別性向愛情婚姻的判定很保守啊,這和有沒有立法保護相對少數群體沒有關係,西方亦如是。生理和心理自我認同都是女性的異性戀者,就不能我這副樣子嗎?有生理衝動就必須有行動或戀愛關係嗎?呵呵。
順便連留言一道轉了(是有多懶,你是有多懶!)
劉仲書:
不過我其實沒有樂觀到會覺得婚平會是一個邁向解放的階段性任務,即便大家真的那樣想、有那樣的期許,因為一個一個慢慢包進來,結果可能不是越來越包容到不放棄每個人(進而解放、脫離制度),而是在一次次的拉扯中虛耗殆盡,社會不是只有一個方向往「進步」走去,很多因素都會造成困局、退守。
各種勢力抬頭隨時都可能發生,我們沒有理智到、有餘裕道可以整體堅守基本價值,很多東西都是可交換的、緩急輕重的,這點在台派崛起中就能看出,每個階段的風向不同,又有一堆亂流,那是極為緩慢的過程,也是浪費時間的。
在把婚平視為解放的過渡階段的視野裡,婚平的功能很可能只是讓一些人暫時在社會上好過一點,然後一些沒被納進去體制內的人,可能又更加邊緣一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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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仲書
2016年11月30日
(圖文無關)覺得「結婚是基本人權」真是莫名其妙的我肯定是個安那其分子。(輕小說風格啦只是想說這句話而已宅宅才懂這個樂趣一般人走開。)

政府該釋放的自由(那些自由的內容,才是超越法律架構的那種天賦/基本人權),卻通通包裹在「婚姻制度/儀式」裡面,課予身分資格、權利義務、神聖化、統一化、工具化(你至少要知道工具化吧?家庭是維持政府運作的重要角色,完全可以想像政府推動婚姻背後的管理思惟與目的是什麼,甚至不用想像,看婚姻親屬配偶在法律上被如何使用即知),不覺得非常有問題嗎?

結婚/婚姻可以是個人選擇的自由,但我不會拉到基本人權的那種層次。(我連講出「基本人權」這四個字都覺得違背我的政治信仰。)如果我們不思不想,「婚姻平權」(當然是民法的那種,現在討論的不是民法或專法那個層次,而是民法或解放/毀廢的那個層次)就不會只是一個「階段性的」、可支持的制度,而是成為終點,並更加鞏固「政府支配、保守價值觀支配、資格神聖統一支配」的這種悲哀社會。

我期許自己當個溫和的安那其(因為吵架很累),委婉地希望大家支持婚姻平權的同時,也順便想一下,當作被騙參考一下、過目一下安那其/毀廢派論述中最簡單、基本的觀點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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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1日
我…本來只是想寫個《幽麗塔》的漫評啊=___,=||| 結果後記超過千字了於是先來騙一篇貼文。嘖
趁著最近的勢頭,想必總有比以前更多人對性別的話題多了些興趣,所以來科普一下……。
再來,關於要怎麼教小孩?我建議可以去看看加拿大Pride Education Networks推的《the Gender Spectrum》。人家從非意識形態,很理性的態度一篇篇告訴你怎麼教學怎麼用詞怎麼表態啊,看不懂英文,怪我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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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很多漫畫介紹對女主角的描述都是「性別認同障礙」,但我認為有一些不妥。首先,在最新的第五版DSM(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,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。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,對世界上研究和臨床判定精神疾病的重要參考手冊。雖然第五版爭議很多哈。)已經將原本被稱為「性別認同障礙」(Gender identity disorder,GID)改為「性別不安/性別焦慮」(Gender Dysphoria)這個中性詞彙(除病化)。要理解性別不安,首先要知道它是在討論性別認同(gender identity)、而非性傾向(sexual orientation)。
雖然我們現在很普遍地使用LGBT這個簡稱(L=Lesbian,女同性戀者;G=Gay,男同性戀者;B=Bisexual,雙性戀者;T=Transgender,跨性別者。),但其實前三者(LGB)是指不同於異性戀的三種性傾向,T則是性別認同的一個大打包。
性傾向比較好理解一些,一個生理性別為男者,會對另一個生理性別為男性產生性衝動(挑起慾望、產生有性衝動的幻想),女性反之,則為同性戀,若只對異性則為異性戀,若兩者都可以產生性衝動則為雙性戀。當然也有如金賽量表將性傾向分為10個程度的,但因為一方面雙性戀不受討論重視,一方面金賽量表把可否接受發生同性性行為也列入量表中(目前研究的共識比較偏向即便不是同性戀或雙性戀,也有不少人可能/可接受與同性的性行為)。性傾向是天生的,並不會因為教育或經過外在影響就被改變,就如你無法有意識的壓制你的生理衝動,只能控制你的行為。你也無法有意識的改變你對哪個人、哪個性別產生生理衝動。至於那些在軍中、監獄、男校等環境容易發生同性性行為,你去找異性戀男性與同性發生性行為的研究啊。因為本質上來說,這些應該撇開「性傾向」三個字,單純討論「快感」比較快……。
性別認同則是近幾年才比較多研究和討論的議題。身份證上的、我們被器官分類成男女生理性別,而性別認同則是你主觀認定的自身性別(或性別光譜段)。以程度高的性別不安來說明較有代表性,比如變性者(或變性慾者),這是自我認同的性別與生理性別相反,並且造成對生理性別的嚴重焦慮,想要(或已轉變)成為另一個生理性別的人群。近年來的研究(Antonio Guillamon、Carme Junqué Plaja、Sarah M. Burke、Julie Bakker)指出,通過MRI掃描變性者、變性慾者、有性別不安的青少年、兒童的腦部,在青少年以上可明顯看出其具備與生理性別相反的腦部構造分類。比如女變男的變性者有比較窄的皮質下層(subcortical areas)、男變女的變性者的右腦半球皮層區(cortical regions)較窄。性別不安的青少年也有類似傾向(腦部結構較偏向其異性特征)。性傾向和性別認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,也就是說,一位女同性戀的T雖然打扮中性,但是其性別認同為女性,有性衝動的性別也是女性,兩者一致,故為同性戀。一位女裝男性的性別認同是女性,但是有性衝動的性別是男性,則為異性戀。一位男性變性者的性別認同為女性,但是性衝動的對象是女性,則是同性戀。噫噫噫是不是要聽昏了?總之有性別認同不安的,有多數不認為自己是同性戀,只是自己的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倒錯。
雖然在台灣的性別平權或性別多元化運動中,習慣把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打包帶帶走,但其實質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。
至於對社會性別的不認同,雖然也有被歸類到性別認同的光譜段中(比如易裝,但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一致),現代的「結論」比較少,原因可能是相比前兩者(性傾向、性別認同)是天生(不管是基因還是荷爾蒙)的外,社會性別不認同涉及部分天生(腦部結構造成的思維方式、興趣喜好偏向)、亦涉及不同社會對男女的社會角色和性格印象。我個人比較認同是區別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,而用性別表現(Gender Expression)更準確一些。從不會造成憂慮的偏女性、男性行為,到男裝女裝,到希望自己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,到希望自己成為異性,到強烈希望自己成為異性,到對生理性別有嚴重焦慮。都會在性別表現上與傳統的社會性別印象有不同。而從不同程度的輕重者,可以算性別酷兒(Gender Queer)一直到跨性別者(Transgender)。
至於本作女主到底是哪一類?我覺得至少可以歸類到性別酷兒吧,因為我看其實她作為「永遠的少年」根本很爽,羨慕嫉妒恨!XD

我…本來只是想寫個《幽麗塔》的漫評啊=___,=||| 結果後記超過千字了於是先來騙一篇貼文。嘖趁著最近的勢頭,想必總有比以前更多人對性別的話題多了些興趣,所以來科普一下……。再來,關於要怎麼教小孩?我建議可以去看看加拿大Pride…

Nai-post ni Ann Lee noong Sabado, Disyembre 10, 2016